什么是ETF集合申购?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7日【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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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日,8家基金公司旗下ETF集体发布公告,从126日起开通集合申购业务。这8ETF包括:华夏上证50ETF、华泰柏瑞沪深300ETF、南方中证500ETF、富国上证综指ETF、博时中证500ETF、广发创业板ETF、易方达深证100ETF、嘉实沪深300ETF,均为场内规模较大、流动性较好的宽基ETF。这意味着ETF将迎来一类新的申购模式,对ETF市场而言可以说是重大创新。 

什么是ETF? 

ETF全称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xchange Traded Fund),是一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对指数进行跟踪复制的基金,兼具股票、开放式指数基金以及封闭式指数基金的优势和特色,是一种高效的指数化投资工具。ETF既可以在一级市场向基金管理公司申购赎回,也可以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同时,ETF不同于其他基金,是投资者通过按比例购买ETF对应清单的股票来进行申购,赎回也是获得一篮子股票。这一特性创造了ETF套利的机制,使ETF净值和ETF所对应的一篮子股票的价格拟合的很好。因此,ETF相较于非满仓状态下的开放式指数基金,能够更好地跟踪指数走势。 

什么是集合申购? 

集合申购是指在ETF上市后,在不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允许投资者使用符合条件的单只或多只标的指数成份证券为对价,在规定时间内申购ETF份额。ETF在二级市场的普通申购是由投资者购买ETF跟踪指数对应的一揽子股票并以相应权重的比例进行ETF份额申购,集合申购机制是在ETF普通申购的基础上进行了创新。 

基金管理人是如何处理集合申购收取的证券的? 

T日,基金管理人在集合申购清单中公布可接受用于集合申购的证券数据和溢价比率,并据此收取集合申购证券。 

T+1日起,基金管理人便对收到的证券进行组合调整,组合调整过程中投资者用于集合申购的证券的价格下跌和待买入的其他证券的价格上涨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申请集合申购的投资者自身承担,计入集合申购退补款。 

基金管理人在T+10日(指交易日,下同)内根据预先收取的证券的实际卖出收入(卖出价格扣除交易费用,下同)和其他证券的实际买入成本(买入价格加交易费用,下同)完成集合申购退补款的核算,如果预先收取的证券(含证券溢价)实际卖出收入高于其他证券的实际买入成本,则基金管理人将退还多收取的差额;如果预先收取的证券(含证券溢价)实际卖出收入低于其他证券的实际买入成本,则基金管理人将向投资者收取欠缺的差额。 

T+10日前,若已购入全部被替代的证券,则以用于集合申购的证券的实际卖出收入与被替代证券的实际买入成本,确定基金应退还每个投资者或每个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若T+10日日终仍未能购入全部被替代的证券,则以用于集合申购的证券的实际卖出收入与已买入的部分证券的实际买入成本加上按照T+10日收盘价计算的未买入的部分证券价值的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每个投资者或每个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 

对于集合申购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在其对应的集合申购退补款交收完成前不得卖出或赎回。若因投资者用于集合申购的证券停牌,或被替代的证券停牌导致未能购入全部被替代的证券等原因,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资组合调整,则基金管理人有权通过登记结算机构代为赎回投资者对应的基金份额,并退回相应成份证券,或者根据与投资者签署的集合申购协议进行处理。 

若基金管理人进行组合调整期间发生除息、送股(转增)、配股等权益变动,则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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