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号)
2012年6月5-6日,我会组织对21家证券公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试点实施方案进行了专业评价。经专家审慎评价, 20家公司通过本次专业评价。通过专业评价公司名单如下:
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8、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9、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业协会
二O一二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