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期货与金融期权的区别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5日【字体:
  

  问:金融期货与金融期权的区别有哪些? 

  答:(1)基础资产不同。一般地说,凡可作期货交易的金融工具都可作期权交易。然而,可作期权交易的金融工具却未必可作期货交易。 

  2)交易者权利与义务的对称性不同。金融期货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对称,即对任何一方而言,都既有要求对方履约的权利,又有自己对对方履约的义务。而金融期权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存在着明显的不对称性,期权的卖方只有权利没有义务,而期权的卖方只有义务没有权利。 

  3)履约保证不同。金融期货交易双方均需开立保证金账户,并按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而在金融期权交易中,只需期权出售者开立保证金账户并缴纳保证金。 

  4)现金流转不同。金融期货交易双方在成交时不发生现金收付关系,但在成交后,由于实行逐日结算制度,交易双方将因价格的变动而发生现金流转。而在金融期权交易中,在成交时,期权购买者为取得期权合约所赋予的权利,必须向期权出售者支付一定的期权费,但在成交后,除了到期履约外,交易双方将不发生任何现金流转。 

  5)盈亏特点不同。理论上说,金融期货交易中双方潜在的盈利和亏损都是无限的。期权购买者在交易中的潜在亏损是有限的,仅限于所支付的期权费,而可能取得的盈利却是无限的,相反,期权出售者在交易中所取得的盈利是有限的,仅限于所收取的期权费,而可能遭受的损失却是无限的。 

  6)套期保值的作用和效果不同。利用金融期货进行套期保值,在避免价格不利变动造成损失的同时,也必须放弃若价格有利变动可能获得的利益。利用金融期权进行套期保值,若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套期保值者又可通过放弃期权来保护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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