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风险缓释技术的主要内容及处理方法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06日【字体:

  问:信用风险缓释技术的主要内容及处理方法是什么?

  答:信用风险缓释是指投资机构运用合格的抵(质)押品、净额结算、保证和信用衍生工具等方式转移或降低信用风险。采用内部评级法计量信用风险监管资本时,信用风险缓释功能体现为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或违约风险暴露的下降。

  (1)合格抵(质)押品

  合格抵(质)押品包括金融质押品、实物抵押品(应收账款、商用房地产和居住用房地产)以及其他抵(质)押品。合格抵(质)押品的信用风险缓释作用体现为违约损失率的下降,同时也可能降低违约概率。

  (2)合格净额结算

  净额结算对于降低信用风险的作用在于,交易主体只需承担净额支付的风险。若没有净额结算条款,那么在交易双方间存在多个交易时,守约方可能被要求再交易终止时向违约方支付交易项下的全额款项,但守约方收取违约方欠款的希望却很小。内部评价法下,表内净额结算的风险缓释作用体现为违约风险暴露的下降。

  (3)合格保证和信用衍生工具

  内部评级法初级法下,合格保证的范围包括:

  a.主权、公共企业、多边开发银行和其他银行;

  b.外部评级在A-级及以上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c.虽然没有相应的外部评级,但内部评级的违约概率相当于外部评级A-级及以上水平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采用内部评级法高级法的投资机构,可以按要求自行认定合格保证,但应有历史数据证明保证的风险缓释作用。

  (4)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池

  对单独一项风险暴露存在多个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时:

  a.采用内部评级法初级法的投资机构,应将风险暴露细分为每一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覆盖的部分,每一部分分别计算加权风险资产。

  b.采用内部评级法高级法的投资机构,如果通过增加风险缓释技术可以提高对风险暴露的回收率,则鼓励对同一风险暴露增加风险缓释技术来降低违约损失率。采用此种方法处理的投资机构应证明此种方式对风险抵补的有效性,并建立合理的多重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处理的相关程序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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